近日,四川省华蓥市委市政府出台了《华蓥市城市医疗救助实施办法(试行)》,探索建立城市医疗救助制度,切实帮助城市困难群众解决看病难、就医难问题。首批救助金将在11月下旬发放到了救助对象手中。 华蓥市既是四川省确定的60个首批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县(市)之一,也是广安市唯一的试点县(市)。为了搞好城市医疗救助的试点工作,他们加强组织领导,成立了城市医疗救助试点工作协调小组,落实了救助工作平台。华蓥市规定,救助对象主要为城市低保户,采取降低医疗收费和限额补助两种方式救助。救助对象享受挂号费全免,检验费、住院床位费、护理费、手术费减20%,药费减5%的优惠,“三无对象”可另享受200元限额内的门诊医疗补助。对患慢性肾衰竭(尿毒症)、恶性肿瘤或再生障碍性贫血(白血病)、重度精神分裂和其他重症疾病的还可按20%—30%比例限额补助,全年个人累计补助金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。申请审批程序为救助对象持医疗救助证到乡镇(街道)卫生院或市人民医院就医,出院后本人向户籍所在地的社区提交书面申请及有关证明材料,社区、乡镇(街道)、民政局三级通过实地调查、民主评议、审核审批和三榜公示,然后凭民政所开据的专用三联单,到信用社直接领取医疗救助金,实行按月社会化发放。资金筹集是通过财政预算、彩票公益金、社会捐助等渠道建立基金,实行专户管理、专款专用。他们加强沟通,协调配合,本作便民利民原则,建立健全了救助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,加强规范管理,强力打造“阳光救助工程”,力争成功创建“四川省医疗救助示范市”。 |